校训:博学 审问 慎思 明辨 笃行

通知公告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2021年博硕引才报名资格 现场审核的公告

     根据《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博硕引才方案》的相关要求,2021年博硕引才报名资格初审已经结束。经邯郸科技职业学院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1年博硕引才报名资格现场审核即将开始,请已接电话通知的考生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按时参加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21年7月15日--8月3日对符合疫情要求的考生分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将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公示3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现居国内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5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审核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过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二)自本公告发布后暂未回国的海外留学人员或已回国尚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要及时与我院联系,可申请网上视频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18日、19日,过期未进行线上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二、现场审核地点

邯郸市和平路490号邯郸科技职业学院中专部(原邯郸市工业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乘坐11路、34路、42路到和平路东环路口站下车即到。

三、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审核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应届生需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有照片及考生签字)。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报到证(毕业院校未发放的可延迟到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

5.考生如果具有中、高级职称,请携带职称资格证书。

(二)往届生需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有照片及考生签字)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5.已就业考生需要提交工作单位同意选聘证明,未就业考生需提交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

6. 考生如果具有中、高级职称,请携带职称资格证书。

四、审核要求

(一)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院校要求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高校、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500名国外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专业要求

1.国内院校

符合要求的国内高校毕业专业必须与《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专业一致,含专业方向要求的专业必须有研究生院或教学学院的专业方向一致证明。

2.国外院校

符合要求的国外高校毕业专业与《邯郸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博硕引才公告》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必须提交国外学习专业核心课程与公告引进专业核心课程比对80%及以上相似度证明。

五、防疫要求

(一)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健康码为绿色或持有现场审核之日前3天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如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提供现场审核前3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3天内2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现场审核。

(三)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视同放弃现场审核。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审核。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现场审核资格。

(四)现场审核防疫措施

1.清洁消毒。提前一天做好现场审核场所、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和消毒

2.入闱管理。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报到时必须佩戴口罩,并经过扫描出示河北健康码、测量体温、消毒、登记相关信息等程序后方可进入审核现场。

3.审核现场管理。候审时须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4.离场管理。现场审核结束考生应即刻离开,禁止在审核现场逗留聚集。

5.应急处理。现场审核设临时隔离室,当天参加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继续参加审核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6.诚信要求。对故意隐瞒从高中风险地区或者是境外回国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现场审核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

(一)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部分行业的职称证书为考评结合,执(职)业资格证书亦是职称证书,此类证书需盖有“人社部门与相关行业部门”印章。对于界定不清的职称证书需提请学院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方可加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310-8571611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7月9日